草原文物杂志社
首页 > 投稿须知
 
/ 稿 / /
 

《草原文物》投稿须知

 
《草原文物》投稿须知
《草原文物》(半年刊)原名《内蒙古文物考古》,创刊于1981年,自2011年更名为《草原文物》,是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(文物局)主管、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主办、内蒙古自治区考古学会协办、《草原文物》编辑部编辑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,面向国内外发行。《草原文物》立足内蒙古,面向亚欧草原,以文物、考古、文物保护等研究为主,坚持学术性、资料性、交流性兼顾的办刊宗旨,设有“调查与发掘”、“探索与研究”、“科技考古”、“文物研究”、“考古动态”、“考古译文”等专栏。为更好地促进学术交流、提升刊物研究质量,特向来自国内外的专家、学者征求以上研究方向佳作,期望不吝赐稿。
为便于稿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,请投稿作者注意以下事项:
1. 来稿文字以5000~7000字为宜,论点鲜明,逻辑清晰,文字精练。
2. 确保地图资料使用正确;文中照片务必清晰,图片像素要求在300dpi以上;图表、照片等应有编号和文字说明。
3. 来稿正文须提供中、英文摘要(约200字)及关键词(3~5个),注释务必核对准确,一律采用尾注形式,详细格式请参照《草原文物》刊登文章。
4. 属于课题或基金项目的论文,请详细注明类别、名称及编号等内容。
5. 请附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。
6. 来稿须提供word文档,发送至编辑部邮箱。自收稿之日起,编辑部将在3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作者稿件处理意见。如3个月内未收到回复,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。
7. 请勿一稿多投。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双审制度,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,实行优稿优酬、特稿特酬制度。稿件一经刊用,将寄赠稿酬及样刊2册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,热忱期待您的意见与建议!
通讯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南巷1号《草原文物》编辑部
邮政编码:010011
点击在线投稿

 
 
 

(c)2008-2018 学术规划网

 

本站产品最终解释权归NDHX.NET

 

免责声明: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;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;另涉及版权问题,请及时告知!